明年起浙江肝移植费用纳入医保!**可报销70%
2017-12-25 佚名 健康时报网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消息,从2018年1月1日起,浙江将在全国率先开展肝移植术基本医疗保险按绩效支付试点。肝移植术将按乙类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个人自付比例为30%。据介绍,此次肝移植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限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的浙江省户籍患者,或在接受肝移植术前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的患者。试点医院包括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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