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行基层机构补偿新机制
2017-11-08 胡玲 健康报网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摒弃“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旧模式,实施“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新机制。
作者: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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