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新规发布 如何看药代“不得卖药”?
2017-10-12 佚名 医药代表
8日,中办、国办发布了医药行业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较2015年8月18日国发44号文《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其中增加了对医药代表的要求,也引起了众多小伙伴们的关注,一些小伙伴们后台留言询问大咪对此的解读,这里统一和大家分享下个人的看法: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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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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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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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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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职责职能.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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