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解读《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8-04-19 赵丹 中国中医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16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介绍了有关情况,表示将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
根据《意见》,互联网医院有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以医疗机构为提供主体,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来拓展服务时间和空间,并把互联网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二名称,互联网医院提供的服务跟实体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必须一致;另一种模式是一些互联网公司和企业已经申办了互联网医院,其有一些优质专家的资源,利用互联网公司提供的平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曾益新表示,将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也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
作者: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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