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高危门诊
2017-12-31 王洪旭 南国都市报
记者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由海南省卫计委制定的《海南省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正式实施,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包括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的省内常住与流动的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级诊疗、专人负责和专案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危险因素,保障母婴安全。其中,海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高危门诊,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分级。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出
作者:王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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