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卫计委发大文件,在职医生可以开医院、开诊所了

2017-03-01 基层医师公社 基层医师公社

新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4月1日起施行,这四大变化,你一定要知道。刚刚,国家卫计委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12号”,公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通过,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抓手,是依法举办医疗机构和

新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4月1日起施行,这四大变化,你一定要知道。


国家卫计委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12号”,公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通过,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抓手,是依法举办医疗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执业的重要依据。

按照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医疗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措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其中对有关医疗机构类别、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条件、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审查、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条款需要做进一步调整。

新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调整如下:

第一,《实施细则》增加了医疗机构类别

为了推进分级诊疗体系的建设,使得区域医疗共享,从2016年底到今年2月份,我国卫计委曾先后印发了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类别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着力拓宽社会力量办医渠道。

据此,《实施细则》第三条增加了一项,即增加“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类别。

此外,根据《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市级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原则予以合并,组建成立市级、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据此,《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项增加“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第二,《实施细则》放宽了医疗机构申请人条件,在职医务人员可办医

《实施细则》删除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修改后,《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的条件,将重点围绕医疗质量和安全,注重审查申办者的办医条件和资质,有利于充分发挥医师专业技术优势,调动医师自主创业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民间投资、加快社会办医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更好的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医疗需求。 

此项变动意味着在职医务人员可以申请开办医疗机构了,国家对在职医生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终于“松绑”了,而且还鼓励医生自主创业,发挥医师专业优势。在随着公立医院编制逐步备案制,医务人员恢复了自由身份,并且在国家提倡多点执业下,一边上班一边开个诊所的日子指日可待。

第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经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实施细则》原第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经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由于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涉及规划、住建、环保、消防、卫生计生等多个部门。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各部门应当各负其责,推动并联审批,不互设审批前置条件。因此,《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修改为:“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四,实施电子证照制度

《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国家卫计委已在京津冀地区开展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试点,探索改进登记注册模式,简化审批流程,推动构建全过程、动态化、高效能的管理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将在全国建立电子证照制度,推动电子证照工作。

2017还真是一个政策落实年,让医生能自由执业的政策都赶紧砸过来吧!

作者:基层医师公社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或“来源: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评论区 (12)
#插入话题

相关资讯

卫计委连发四文 4科室医护或将率先成社会人

医生走向社会,成为自由执业者,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但是,哪些医生会率先“被走出呢”?从国家卫计委近期发布的文件来看,未来县级以上医院医学影像、检验、血液净化、病理四大科室的医生或将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年底卫计委发布4份文件 年初再次解读2016年年底,国家卫计委陆续下发四份文件,明确医学影像、检验、血液净化、病理中心作为独立医疗机构势在必行。四份文件分别为: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

薪酬改革来袭 卫计委点名要给低年资医生加薪

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试点公立医院薪酬总额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进行自主分配,适度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速看!卫生计生委先后已有哪些协会与其脱钩?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要求,经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审核批准,现公布2017年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名单(第三批)。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逐个制定主管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4月底前提交民政部。

云南一男子被强行做结扎 卫计委已介入

媒体报道《云南男子被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 当地称手术合规》,引发社会关注。云南省卫计委官网14日发布,已责令昭通市卫生计生委对事件展开调查。

国家卫计委:三级医院推检查检验集中预约

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透露,今年,我国将在所有三级医院重点推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让患者一次性到医院解决所有问题。”焦雅辉说。

卫计委点赞!这个县医院上新闻联播了!

2月14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以“安徽天长:建立基层医共体”为题的单条新闻报道了安徽省天长市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组建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的经验做法。那么,天长医改到底改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