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被患者扇了一耳光

2017-12-13 砂砾子 医学生

周四的时候,正在复习内科学,突然接到一个久违的电话。是她,她是我在网上认识的朋友,在山东学医,一样的年级,现在也在实习中。我挺疑惑她为什么突然打电话来,为了不打扰室友的学习,冒着寒风在阳台上接电话。电话一通,就听见她哽咽的声音,说自己被患者打了。心下一惊,一边安慰她一边问严不严重。在她断断续续的抽噎中,我也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她现在在轮皮肤性病科门诊,今天下午老师上厕所去了,一个大叔拿着化验单找

周四的时候,正在复习内科学,突然接到一个久违的电话。

是她,她是我在网上认识的朋友,在山东学医,一样的年级,现在也在实习中。

我挺疑惑她为什么突然打电话来,为了不打扰室友的学习,冒着寒风在阳台上接电话。

电话一通,就听见她哽咽的声音,说自己被患者打了。

心下一惊,一边安慰她一边问严不严重。在她断断续续的抽噎中,我也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她现在在轮皮肤性病科门诊,今天下午老师上厕所去了,一个大叔拿着化验单找她问结果,她看了一眼,梅毒。就这么告诉他了。那个大叔很恼火,说自己没有症状怎么会是梅毒。她就说梅毒二期是可以没有症状的,现在这个检查结果就是梅毒。

然后她就被患者扇了一耳光。

她边哭边说自己从小被疼到大,从来没挨过打,这次被患者打了都不敢和家里人说,怕他们担心,只好找到我诉苦。

我也蛮心疼,但是也没有什么办法,只好一遍遍的安慰她不要放在心上。但是也蛮奇怪的,这个患者来看皮肤性病科,心里肯定是有点数的,怎么会突然暴起对一个小姑娘动手呢?

我这么问了,她想了想,说,当时患者的老婆也在旁边。

原来如此。

听了她的诉苦又绞尽脑汁安慰她了一个小时,她心情总算平稳点,挂了电话去睡觉了。我从阳台带着一身寒气回到寝室,室友好奇地问我去吹冷风干嘛。

我想了下,还是把事情告诉了室友,也算有个借鉴。

室友听完倒是有几分不屑,说我这个朋友情商太低,明明看到患者老婆在旁边,还这么大咧咧的谈论病情,还是性病,明显是找打。

我心里有几分不快,还是忍住了,继续看内科学。

老实说,我对室友的“找打”的评价是非常不认同的,这和“被强奸是因为你穿得少”的歪理一样,乍听上去有几分道理,但是怎么想都不对,为什么会把过错赖到受害者的身上?

打人是绝对不对的!更何况还是打一个给你解释病情的医务人员!

而且,如果带入我朋友当时的环境,我觉得也挺难办。

试想,一个患者,带着自己的妻子,光明正大的不承认化验单上的结果,你该怎么处理?

继续说实话?下场是挨打。

那说自己看错了?严重的可以导致医疗事故。

我仔细想了想,我们实习生这个时候只能果断选择装怂,等老师过来处理。并且准备好在发生争执的时候第一时间叫保卫科的人过来。

室友说我朋友完全可以把患者的老婆支开,再和患者解释结果。而且病情本来就属于个人的隐私,我朋友这样当着患者妻子的面谈论病情就已经是侵犯患者隐私权了。

我心想这个时候把家属支开傻子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好吗。

又谈论到隐私权和知情权。

个人觉得在中国医院里隐私权和知情权的界定与划分是非常奇怪的。

这点在轮妇产科之后就深有体会。

之前不就发生过一件事,丈夫把婚检中心给告了,因为他老婆患有艾滋,但是婚检中心没有告诉他,现在他老婆都怀孕了才知道这事情。但是他的诉讼被驳回了,因为艾滋患者享有隐私权,医院无权把病情告诉其他人。

前段时间,师兄就告诉我一件事情,说是新生儿查血型,妈妈是O型血,爸爸

是B型血,结果新生儿的血型是A,他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还有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梅毒乙肝之类的产妇,做了检查一看,阳性。

但是根据中国的法律,这个时候是要着重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就算明知道对患者配偶有害,也不能直接说出来,最多是暗示一下,让配偶去做检查。

这个时候的过错方在于患者,因为是患者自己没有告知配偶自己的病情。但是一旦由医生说出来,过错方就成医生了。

再回到我朋友的遭遇的事情上,在这点上她的确是过错方。因为她当着第三人的面谈论了患者的病情,而且还是这种传染病。

我挺想知道这个时候老师会如何处理,因为这种情况下患者的妻子明显是不知情患者有梅毒的,而患者都已经是梅毒二期了,妻子很大概率已经感染了梅毒,那这样继续帮患者保护他的隐私权,岂不是威胁到了妻子的人身安全?

就算明确告诉患者梅毒的传染性和严重性,患者会告诉自己的妻子吗?

所以说总感觉中国法律在这方面的制定上怎么看怎么别扭,如果是站在配偶的角度就更加觉得不可理喻了:我对象有病,我可能传染了你们医院还帮着他瞒着我?

但是身处中国,还是只能依照中国的法律一步步走下去吧?

因为朋友的事情发散了很多,但是还是想说,作为一个医学生,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还是保护自己,这也是老师们强调最多的一句话。在遇到两难的情况的时候,还是果断交给更有经验的老师处理,才是最优的选择。

作者:砂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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