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肺结核纳入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围
2018-11-02 周科 新华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肺结核门诊专科治疗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确诊为肺结核或耐多药肺结核的,可到指定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大病认定后,其进行相应门诊专科治疗时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申请门诊大病认定的,应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委托的门诊大病诊断医院相应专科现场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专科医生通过现场
作者: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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