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重大利好!北京将实行“区域注册”制

2017-07-19 徐毓才 “看医界”微信号

医师注册制度随着《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修订,已于2017年4月1日完成了重大变革,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冲破了执业地点由“一家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变为“省域或县域”。而比医生执业风险小得多的护士能否也实行“区域注册”呢?日前,北京率先开启了这一试点。试点的政策依据是7月7日北京市卫计委下发的《关于实施护士区域注册的通知》(京卫医﹝2017﹞127号 ,以下简称《通知》)。

7月7日,北京市卫计委下发《关于实施护士区域注册的通知》,率先在8月1日起,开启护士“区域注册”的试点。

医师注册制度随着《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修订,已于2017年4月1日完成了重大变革,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冲破了执业地点由“一家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变为“省域或县域”。而比医生执业风险小得多的护士能否也实行“区域注册”呢?日前,北京率先开启了这一试点。试点的政策依据是7月7日北京市卫计委下发的《关于实施护士区域注册的通知》(京卫医﹝2017﹞127号 ,以下简称《通知》)。

据《通知》介绍,这一改革是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复同意的,允许在北京地区开展试点。

试点的主要内容有二:

一是明确护士区域注册的概念。《通知》指出,护士区域注册指护士执业注册地点由所执业的单个医疗卫生机构调整为北京市行政区划,即护士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家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注册后,执业注册全市有效,且可同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多个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护士执业证书》执业地点栏登记为“北京市”。护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整执业机构的,不需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这就是说,一家注册,全市有效,而且执业机构不是一个、二个、三个,是“多个”,也就是执业机构数不受限制。且北京市内调动工作,无需变更注册。看起来是方便了很多。

二是实行执业医疗机构备案制度。《通知》要求,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护士,应当确定一个医疗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全部执业机构。护士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2017年8月1日前已执业注册且执业注册仍在有效期内的护士,其执业地点视为北京市,现注册机构视为主要执业机构。

从这一点看,似乎又给第一条的“放开”加上了“两道绳索”。第一道是必须确定一家医疗机构为“主要执业机构”。至于为什么必须确定一个“主要执业机构”,笔者详细阅读了《通知》,发现与“主要执业机构”有关的条文有7条:

1.在本市依法执业注册后,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拟在本市范围内更换主要执业机构或增加其他执业机构的,应向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备案;

2.更换主要执业机构的,需将更换后的主要执业机构信息打印在《护士执业证书》变更登记栏。

3.护士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机构内执业的,不需办理备案。

4.主要执业机构应支持护士多机构执业。

5.多机构执业护士应当服从主要执业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及医疗救援工作的调遣,其他执业机构应予以支持。

6.护士在主要执业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执业时,不作为其他执业机构校验、审核标准中的“人员”依据。

7.护士主要执业机构注册信息失效后,其他执业机构原备案信息自动失效。

从这7条规定看,主要执业机构仍然是护士多机构执业的“娘家”。

第二道是多机构执业必须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全部执业机构。言下之意,就是任何一家执业机构未经“备案”即视为违“法”。

对于多机构执业护士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或纠纷如何处理,《通知》明确“由发生不良事件或纠纷的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发生违法行为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规定,被依法处以暂停执业活动的,暂停执业期间内,停止其在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活动。注意是“所有”备案的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也就是可以回家休息了。

至于为什么要实施护士区域注册,《通知》有一段很宏观的表述,大体是按照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及“放管服”工作总体部署,依据《护士条例》及《北京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发挥护理优质资源作用,以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

而《通知》中“鼓励二、三级医院护士到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为出院患者、慢病患者、老年人等提供延续护理、长期护理、居家护理等紧缺护理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医养结合、社会办医等工作。”也许才是最根本的动因。

作者:徐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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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07-21 zhyy93
  2. 2017-07-20 榄枷檬

    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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