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西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获悉,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结算分配结果公布,根据工作量、群众就医次均费用、药占比等考核指标,37个县(市、区)扣减资金,38个县(市、区)获奖励资金,最高扣减资金为21万元,最高奖励资金为16万元,扣减资金总额达到283万元。
据悉,江西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每年按“人员编制补助占40%、服务数量占35%、绩效考核占25%”三要素拨付。绩效考核资金共12000万元,绩效考核包括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政策执行3个方面,具体包括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药占比、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网上采购、人员编制等14个指标。对各个指标完成情况量化打分,确定各县(市、区)的得分。考核分数线按照3个1/3设置,1/3合格分数段内预拨结算资金不变,1/3小于分数段的相应扣减,扣减资金用于奖励1/3高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地区。
此次上栗县基本药物补助资金考核优秀,获得11万元奖励。该县卫生计生委药政股股长赖霞告诉记者,县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偿考核办法,将医疗服务总量、基药使用比例、合理用药以及门诊、住院均次费用纳入考核,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降低药占比,严控医药费用,促进合理用药。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初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联合印发考核方案,制定考核指标,实行省市县三级考核,省级在市、县考核的基础上,对市县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着重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有效调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廖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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